如果你是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員,你院受理的一件民事案件當事人張三是你的同學,他找到你詢問案件審理的過程并托你向負責此案件的法官打招呼。你會怎么辦?
一、談看法
看見此題,讓我想起了不徇私情、拒絕人情干擾的周春梅法官,作為司法工作人員,我應該堅守底線,嚴格遵守“三個規定”,維護案件公正審判。
二、具體做法
1.與張三溝通,了解其訴求。如果張三只是想要了解訴訟的一些法律流程,我會向其講解相應流程,明確需要提交材料;如果張三是想要打探當前案件的審理細節,并且通過聯系法官“走后門”,我會拒絕請求,說明《民事訴訟法》、《司法人員接觸交往行為規定》等條例,讓張三明白事情的嚴重性,認識到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。
2.向張三提出建議,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就應該用合法的方式,讓他盡快找尋合適的律師,梳理好相關事實證據,為后續的訴訟做準備。
3.主動回避,向法官李四主動匯報我與當事人的關系,并且說明與張三的此次聯系,主動請求退出此次案件的辦案過程。
4.在日常生活中做好與親友的溝通,避免類似情況發生,可以通過在朋友圈轉發相關規定等辦法,提升親友的法律意識,杜絕不正當接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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